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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湘潭县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标段-第七标段)

   日期:2018-09-07     浏览: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湘潭县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财政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湘潭县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6号和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政发改招【201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湘潭县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县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03万元。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1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二年(2016年8月-2018年8月)要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局、国土局、农业局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在上年度(2017年度)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考核评比中,被农业综合开发单位(至湖南省所有农业综合开发单位)通报评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不许投标本项目;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8年97日~2018年914 日 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第四标段至第七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第八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9 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监督,联系电话:0731-5827604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人: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址:湘潭县易俗河金桂北路

联 系 人: 叶茂                

电    话: 0731-578208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朱灿

电    话:0731-55955107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634876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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