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项目暂估价
(土建部分)材料采购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项目暂估价(土建部分)材料采购第一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6]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工程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狮子沟桥交通节点东北角;
2.2招标范围:暂估价(防水类;门窗、幕墙类;保温类;排水沟类;园林类;栏杆扶手类;钢结构类;其他类)材料采购。
2.3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随时供货。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统一采用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3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或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d.ggzyjyw.com)网进行下载。
3.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9:30整(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hebeieb.com.cn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变更(补遗)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涛 联系人:梁金梅/刘芳
电 话:18613361982 电 话:0314-252096818631436909
传 真:0314-2561087 传 真: 0311-67305556
电子邮件:15620591154@163.com 电子邮件: boao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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