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三角塘镇盐湖片区(城中村)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EPC)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常宁市莲花步行街
2.比选条件
常宁市三角塘镇盐湖片区(城中村)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EPC)项目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2018)23号文批准建设,常发改招(2018)34号文核准代理公司招标。招标人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拆迁安置户自筹和银行贷款。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常宁市境内
3.2建设规模:(1)盐湖村安置小区:安置2016户,规划总用地18271.33平方米(折合约27.41亩),总建筑面积32717.2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5294.08平方米,配套用房7423.14平方米,并建设小区水电、路、绿化等辅助工程;(2)培元办事处莲花村安置小区:安置384户,规划总用地35984.61平方米(折合约53.98亩),总建筑面积92980平凡米,其中住宅面积71505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8195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3280平方米,并建设小区水电、路、绿化等辅助工程。
3.3投资额度:总投资约为580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常宁市行政区域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1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网页截图、职称证书及近六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宁市莲花步行街)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网页截图、职称证书及近六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286668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常宁市莲花步行街
联 系 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34-768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