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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日期:2018-09-10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800U04N3144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


招标编号: 0724-1800U04N3144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丛伟 020-37860721

公布日期: 2018-9-10

项目内容: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0724-1800U04N3144
1.2项目名称: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第二次)
1.3项目概况
(1)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起于横琴长隆拱横段终点,向西北穿越大横琴山至北侧,设井湾站,跨越环岛西路后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合建公铁金海大桥,跨磨刀门水道,在鹤州南围垦区设鹤州南站,再跨白藤河水道后,沿机场路东南侧在机场路与X590交叉处设三灶东高架站,再以地下敷设方式向西至本线终点珠海机场站。横琴至机场段线路长度22.8km,正线桥梁共3座11.88km,隧道共4座10.071km,全线正线桥隧比96.28%。沿线设车站4座,分别为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珠海机场站,其中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为高架站,珠海机场为地下站。
(2)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在左幅下穿城际铁路后,左右幅一直与城际铁路工程金海特大桥并行,直至跨过白藤河后分离。为加快金海公铁大桥的建设,避免金海公路大桥和铁路特大桥的交叉施工、施工工序制约、临建设施重复投资等问题,金海公路大桥的左幅44~182号墩(ZK9+236.075~ZK16+291.375)、路线长7.055km,右幅34~174号墩(YK8+911.365~YK16+010.165),路线长7.099km及B匝道桥第1、2联(长约198米)范围内的公路大桥与金海铁路特大桥须共同设计,同步建设,委托采购人一并建设管理。
(3)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6.93亿元,其中:城际铁路部分约71.40亿元,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约25.53亿元。
1.4建设地点:珠海市。
1.5采购范围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
(1)三电及管线迁改、道路(河道)改移(含交通疏解)、绿化迁改等审价,包括:三电及管线等迁改方案、道路及河道改移(含交通疏解)、绿化迁改等改移方案、工程量及费用的审核。
(2)岩溶处理、建筑物加固措施(含注浆等)的工程量及费用审核,包括:岩溶处理方案、建筑物加固措施、工程量及费用的审核;
(3)材料价差审价,包括:甲供料价差审价、工程实施期已完工作量对应施工单位调差范围内自购料价差审价;其他可调价差审价等。
(4)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审计,包括征地及拆迁工程数量、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补偿金额的支付审计。
1.5服务期限
审计(价)工作根据采购人征拆进度及时进行,征地拆迁与迁改项目审计工作初步安排在5年工期内完成,其他审价工作需配合至项目概算清理完成。
1.6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63,947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执业五年以上(以联合体提交响应文件的,联合体各方需同时满足)。
(3)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政府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2017年度)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以联合体提交响应文件的,按联合体各方年主营业收入之和计算)。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2015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铁路或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审价(审计)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果合同在2015年1月1日前签订,但项目在近三年内执行的,同时提供合同和相应的审价报告(复印件),时间以具体审价项目的审价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2015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2)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6 利益冲突:
供应商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2.6 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均须单独满足第2.1(1)、2.4、2.6款要求,且不超过2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请供应商于2018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参与第一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经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须提交)
(4)购标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递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和邮购款(含标书费和邮递费)后寄送。
3.4只有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方可参与本磋商项目。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1号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e平台(www.ebidding.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贸中心西塔8楼
联系人:吴海
电话:020-85585355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孔繁钊 丛伟
电话:020-37860725 37860721
电邮:kongfanzhao@ebidding.com


澄清或修改信息:
有“更正澄清”公告,请点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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