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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南沿河道路与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0     浏览:3    
核心提示:互助县南沿河道路与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互助县南沿河道路与排水工程监理 已由海东市

互助县南沿河道路与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互助县南沿河道路与排水工程监理 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7]773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东工业园区互助绿色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互助县南沿河道路与排水工程监理

2招标编号:皓鼎(QH2018013

3、建设地点::互助县威远镇余家村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长1109 米,北起永庆路,南至迎宾大道(宁沪高速),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5米,横断面布置为:5(人行道)+15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主要建设道路、雨水、污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工程的监理

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81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1015

计划竣工日期:20191030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的监理

7、质量目标: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法人介绍信于2018911日至2018915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8号房)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90930分,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工业园区互助绿色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址:互助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972-831611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8号房

      人:金女士

       话 :0971-4318955 

 

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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