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点位取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货物)2018—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2019年度点位取暖煤采购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筹措,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招标内容:点位取暖煤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2018-2019年度点位取暖煤采购
发包内容:点位取暖煤采购
交货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9年4月15日;
合同估算价: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供应商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1日至2018年09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锁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招标文件交款回执单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9月11日09:00至2018年09月15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不休息),通过《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n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系地址:大通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283541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联 系 人:李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971-6263076 0971-6263199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