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8201HT308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5万元/年,总预算为30万元/两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氧气,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技术商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报价人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GMP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液态氧;
3、供应商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需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
6、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送货人员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凭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9月10日9时 00 分起至 2018年9月17日17时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即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七、谈判响应文件开始受理时间:2018年9月18日 9时00分;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 9时30分。(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谈判时间:2018年9月1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请各报价人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务必带齐身份证明按上述时间地点参与谈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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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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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3592216 |
电话:020-86417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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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0-835954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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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潭西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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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10 |
邮编:510435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