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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0     浏览:0    
核心提示: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西

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已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18】49号、晃发改【2018】50号、晃发改【2018】51号批准建设和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079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2.2招标编号:YBZXHH2018-082

2.3建设地点:新晃县境内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总投资为49890.00万元,招标金额约4989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新晃县城西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内容包括: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等相关服务

2.6工期要求:一标段540日历天,二标段540日历天,三标段480日历天,四标段5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所有地勘工作,工程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下管线探测等,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4)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8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9标段划分:个标段。

一标段概况:城区大道工程道路工程(包括城西大道全长4.34公里、路幅宽度36米和站前路加宽两部分),投资约23000.00万元;

二标段概况:城区大道工程管网工程(包括给排水等),投资约9900.00万元;

三标段概况:城西生态植物园项目(主要建设地面停车场1259平方米,硬质广场35092平方米等),投资约8500.00万元

四标段概况:红光大桥及延伸段工程(包括一座长237米的跨舞水大桥,路线全长0.915公里),投资约849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或“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项要求,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其他项目管理人员(2018年3月至2018年8)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七部委30号令和下列要求: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可以参与不同标段的投标,各标段项目部人员不能相同。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缴纳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

6.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18年910日至2018年914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6227568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举报查实,作废标处理。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发现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对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及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本项目招标人将组织集体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174511053

地    址: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内6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1306室

联 系 人:瞿女士、张女士

电    话:0745-6151168/13907453020/13107425158

邮    箱:7667599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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