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山界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8]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山界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信息已于2018年9月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 对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山界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页第3.4.1,投标保证金第2小点: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 日16时。(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更改为2018年09月 24 日16时。(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 对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山界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页第10.1.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更改为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 对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山界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5页第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的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山界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 址:隆回县山界回族乡
联 系 人:罗校长
电 话:135749707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洪镇资江北路(财政局旁)
联 系 人:刘品华 欧阳汀
电 话:0739-8870020 13873962515
邮 箱:7247680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