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以招标采购方式批准实施,招标组织的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规划建设4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4台机组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以一号机组核岛厂房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作为基点,首台机组已于2010年4月25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一期工程1号机组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4月25日和2010年11月21日正式开工。1号机组于2015年12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2号机组于2016年8月12日投入商业运营。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框架协议,详见《工业气体供货及委托存储服务外委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其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核电黑名单供应商或暂停资质且未到期续评通过的的供应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工程现场BA办公楼2304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请转账或电汇至第9款约定的账户并注明“xxx公司购买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交招标文件费用,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即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BA办公楼2313会议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系统报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并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88828754)
8、其他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工程现场
通讯地址:海南省昌江县1208信箱(邮寄仅限EMS)
邮编:572733 联系人:徐海健 电话:0898-26925673/17789807321
电子邮件:xuhj01@cnnp.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账号:2201 0597 0920 0015 891 户 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商务合同处
2018年9月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