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3-18352
一、招标条件
受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香邑澜湾二期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碑店市白沟镇香邑澜湾二期项目位于白沟新城友谊路北侧,公园东路以南,顺兴街以东,总建筑面积94324㎡。本工程包含10#、11#、12#、13#、15#五栋高层住宅楼及一个地下车库。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型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招标范围
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碑店市白沟镇香邑澜湾二期项目工程施工用各标号混凝土。
3、计划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应范围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1495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41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49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64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4915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3325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3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8 | 商品混凝土 | C15(细石) | m³ | 321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9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³ | 935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³ | 1102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11 | 商品混凝土 | C35P6 | m³ | 105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12 | 商品混凝土 | C40P6 | m³ | 350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13 | 商品混凝土 | C45P6 | m³ | 367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14 | 商品混凝土 | C35(微膨胀) | m³ | 152 | 本项目施工现场区域内 | |
合计 | m³ | 43474 |
备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自本项目开始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碑店市白沟镇香邑澜湾二期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供方保证销售的混凝土必须符合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标准。
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混凝土所用材料、配合比均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要求。混凝土所用砂、石子,其要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外观质量:根据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混凝土的标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9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6个月内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财务状况要求:
a.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8年09月11日至2018年9月2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授权函、公司资质证明等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何晓东,15093126590)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1000元电汇至指定账户(财务部为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开具收据,不开发票),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投标人方可在集采平台点击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标书费电汇账户:
名称: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2301
电 话:022-58106845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账 号:12050179580100000153-0000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碑店市白沟镇香邑澜湾二期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在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邮递到场有效。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香邑澜湾二期项目部
联 系 人:何晓东
电 话:15093126590
招标机构: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2313室(设备物
资部)
邮 编:300384
联 系 人:苏峰
电 话:022-58569127
传 真:022-58569134
电子邮件:ssjsbwzb@163.com
网 址:http://www.stecol.cn/
九、监督机构
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2-58569125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