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A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2018】第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地处河北中部,保定市南部东,黑龙港流域北端。总建筑面积约30000㎡,共计300户本项目共计300户,为保证施工工期及试点项目的对比性,计划分两个标段:A标段200户,B标段100户。
2.3招标内容: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项目地点:博野县西王各庄村。
2.7招标范围:博野县西王各庄200户浅层地热供暖改造;
2.8最高投标限价: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1.2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地源热泵相关经营范围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4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机电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1.5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揽安装施工的一方须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报名只能选择A、B标段其中一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公告期5个工作日,前往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因本次项目为网上报名下载文件并现场报名,下载文件地址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揽安装施工的一方须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6、二级(含以上级)机电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7、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厂家唯一授权;注:同一厂家同一品牌仅接收一家单位报名)8、联合体协议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全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8日14: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整将投标文件递至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野县兴华北街7号
联系人:张怀恩
电 话:0312-8321876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2号
联系人:裴世成
电话:15097383113
传真:0311-66565579
电子邮件:742225872@qq.com
受理质疑联系人:吕鹏
受理质疑电话:010-63425741、1362103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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