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建设路(前进路-滨江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建设路(前进路-滨江路)道路工程已由祁发改招核字【2017】1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建设路(前进路-滨江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2.3 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53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人行道、软基处理及路基排水、雨污排水及涵洞、市政绿化、路灯等工程
2.5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5 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须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及密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投标人自公告挂网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前在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截图打印,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账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7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开标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7.1开标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招标人在报名期间与招标人签署的踏勘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东县永昌大道105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875616555
招标代理: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58032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