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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工业智能制造装备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日期:2018-09-13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工业智能制造装备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人为娄底市创业投资集团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工业智能制造装备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人为娄底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娄发改行审[2018]32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工业智能制造装备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

2.3  规    模:

(1)  项目占地约117亩,本次招标项目一期包括1栋钢结构厂房(3#楼,1层,层高13米,计容建筑面积按双层计算约27426㎡)、1栋综合楼(8#楼,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约5032㎡)、1栋食堂及配套用房(7#楼,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约4782㎡)、3栋宿舍(5#6#9#楼,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约15490㎡)、门卫(建筑面积约33㎡)、隔油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建筑面积约250㎡)、设备用房(1层,建筑面积约367㎡)、架空连廊(7#、8#楼之间,面积约305㎡)、停车位、供电、给排水、道路场地、绿化、消防等工程。

(2)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3867.63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施工阶段工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详细勘察阶段开始,经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结束、缺陷责任期为止的监理服务。(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主体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监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服务工期的12个月内不得超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在监项目。

3.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8年03月至2018年0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即在社保部门的缴费凭证原件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

3.7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伍仟 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7日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913日~2018107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 zj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 zj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089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 zjj.hnloudi.gov.cn)、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监督电话:0738-86259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738-82723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1376228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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