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陶铸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陶铸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施工已由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祁发改基字【2018】8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陶铸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陶铸公园
2.3 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100万元
2.4 工期要求:4个月(即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亮化工程和排水工程等,其中各类乔木4300株,各类灌木22792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3404平方米,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伍万贰仟陆佰零玖元肆角柒分(¥10852609.4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详见本项目预算批复和图纸等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园林绿化;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必须一致,且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查询网址,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风景园林 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查询网址,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提交。
5.4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4.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祁阳县陶铸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祁阳县陶铸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任选一个账号交纳保证金):
帐户1: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帐 号:43050171230809188888- 5177
帐户2: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账号:85978999910100031001001
帐户3: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账号:9558831910000025190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729434067@qq.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10月 17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电话:电话:0746-321931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浯溪中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874378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传真):0731-84169655(84169656) 15211649669
地 址: 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
邮 箱:72943406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