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一级汽车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柯招字(2018)GC-0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青运管综规[2017]19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互助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国有,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互助县一级汽车站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2计划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互助县汽车客运站。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本单位且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外省企业需提交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未被青海省、海东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相关技术负责人)。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至2017年度)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7.信用要求: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8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至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正常发售;逾期不补报)。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报名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招标与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权女士
联系电话:0972-8322189
招标人地址:互助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79796
联络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