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市丹青镇农业基础项目建设工程答疑
- 招标文件P15中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为准”。请问“交通运输部”是否是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答:业绩加分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 招标文件P15中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但是P11页3.5.9资格审查资料第(5)项中要求“网上查询业绩的彩色截图及网址”。请明确类似工程业绩是否应为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业绩。
答:业绩加分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 招标文件P25的3.5.4项中要求“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2018年08月01日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否应该取消此要求。
答:取消此要求。
- 招标文件P8中的1.3.2项“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日(暂定)”,但是本项目开标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由此导致施工组织设计的附表时间无法描述,请问是否应将计划开工日期延后。
答:计划开工日期改为2018年9月29日。
- 招标文件P49的1.1.4.5项“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P50的 19.7项“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但是P58第19.1项规定“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P59第19.7规定“本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请明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答: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招标文件P90财务状况表的表格中时间为“2013年、2014年、2015年”,但是P9第3.5.2项规定“近年财务状况要求年份:近三年(2015-2017)”,请问是否将P90中的时间修改,请明确。
答:近年财务状况要求年份为:近三年(2015-2017)。
- 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的102-4项中“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单价为空白,此处应为业主提供固定值,请明确。
答:此处以0为准。
8、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以陆万元为准还是壹拾贰万元为准,请明确。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RMB¥:120000.00元)
9、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9月30日10:00。
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吉首市农业局项目计划股
地址: 吉首市农业局内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739048381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华升大厦16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08455185
监督部门:吉首市发改局
地 址: 吉首市政府B栋
电 话: 0743-8521126
邮 编: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