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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日期:2018-09-13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已由长发改[2015]592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

1、招标条件

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已由长发改[2015]592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为湖南龙骧长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长沙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用地114380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南地块为交通枢纽部分及综合开发部分,用地97270.00平方米;北地块为综合开发部分,用地17110平方米。本次招标为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建筑面积共约28.5万平方米,其中站房4.3万平方米(地上5 层,地下3层),车辆备班楼9.1万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2层),到站楼1.7万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2层),地下换乘及停车12.7万平方米,其他交通空间0.7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包括交通枢纽部分园林景观(室外绿化及亮化,下同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外广场和道路工程施工,室外综合管线的布线和施工:包括室外给水、污水、雨水、电力、弱电、燃气等、园林景观工程(造价约600万元施工、室外构筑物工程个及雨水回用设施,阀门井,检查井,电气结构井等室外所有设施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3900万元,具体以后续公示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准。

备注:本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均已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按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须对交通枢纽部分园林景观(即室外绿化及亮化,下同)工程进行优化设计,使其达到交通枢纽整体效果协调统一的要求,且需考虑经济性及后期维护的便利性等,投标人需对此部分另行进行清单编制及报价(该部分清单编制及报价应单列,不进入上述已公布的清单报价),供招标人选择,所报子目与原已公布的清单子目相同的,按原子目清单报价,相似的参考原子目清单报价,新增子目重新组价及报价,优化设计后的绿化及亮化工程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按已公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的报价(该报价不含不可预见费),如优化设计被招标人采纳,该部分结算时按优化后的报价进行结算。

2.5工    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技术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8特别说明:本项目因与地铁七号线施工工作面重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地铁七号线施工时间尚未确定,本项目的地铁七号线施工预留作业面区域范围内工作无法一次施工到位,可能存在一次或多次停复工情况,造成施工难度和费用增加,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毕及工程款支付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其风险及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4企业近3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绿化及亮化工程中任意两类或以上工程的)。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5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须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的规定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住建发[2018]64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制定,施工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拾 万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8年9月19日14:30时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7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双方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双方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6)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10)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或互联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13)省外投标人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14)联合体投标协议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注:1、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7.4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9  19  14:3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双方成员均须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双方成员均须提供)(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提交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6)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10)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或互联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13)省外投标人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14)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注:1、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投标报名资料一致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第7.3条内容)。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如发现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changsha.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谢先生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电    话:0731-844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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