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东路站综自改造等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东路站综自改造等项目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输变电检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1)根据“十三五”通信规划要求,到十三五末海南电网行政交换系统将实现软交换技术全覆盖,目前软交换技术只覆盖了省公司及直属各单位,因此本项目将实现18个市县局本部大楼、变电站及供电所软交换技术的全面覆盖。
(2)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海南电网计【2018】9号)工作安排,计划于2018-2020年开展220kV东路站综自改造、220kV大丰站综自改造、220kV红石站综自改造工程及220kV官塘站综自改造工作,本次改造将对4个站内的自动化系统及即将超运行年限的继电保护设备和电源系统进行更换改造。
2.3计划工期: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设1个中标人,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万元)
报价方式
中标人数量
1
1
全省各供电局行政软交换系统改造工程
全省各供电局行政软交换系统改造工程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815.1
下浮系数报价
1
2
2
220kV东路站及大丰站综自改造项目施工
220kV东路站综自改造项目、220kV大丰站综自改造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输变电检修分公司
486.79
下浮系数报价
1
3
3
220kV官塘站及红石站综自改造项目施工
220kV官塘站综自改造项目、220kV红石站综自改造项目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输变电检修分公司
427.89
下浮系数报价
1
注:(1)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
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
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提供物资即项目甲供物资范围划分按照海
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文件,其余设备、材料采购由承包方负责。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段
1
(1)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语音交换、通信传输或信息系统集成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2)投标方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投标人和本项目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防火墙、IAD设备、IP电话的授权不超过3家(不含license的授权)。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全省各供电局行政软交换系统改造工程
2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和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4)近三年有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220kV东路站及大丰站综自改造项目施工,220kV官塘站及红石站综自改造项目施工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6日2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9月21日17时3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承包商登记公告),并办理承包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承包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承包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承包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898-65317975、65317081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3(系统不定期更新,详见系统页面下方客服
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段出售,每个标段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招标文件一旦发售,工本费不予退还。
(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①网上支付(建议优先采用此支付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提交订单时选择网上支付方式,通过网上支付交纳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②电汇方式
潜在投标人通过电汇方式支付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单附言:投标单位全称和招标项目简称。如附言字数限制允许,可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海南省分行
账 号:265028906206
行 号:104641003019
(3)请潜在投标人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如因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发票领取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过渡期内需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签章形式除外),则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9月16日2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 年10 月10日10时30分00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收标大厅。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则提供)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招标公告5.2”要求提供文件。
6.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898-65317284、65317081
7.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门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