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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V004线岔口-森塔斯村)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浏览:0    
核心提示:裕民县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V004线岔口-森塔斯村)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

裕民县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V004线岔口-森塔斯村)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裕民县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V004线岔口-森塔斯村)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交农路【2018】20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投资。招标人为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现委托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发布疆内公开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裕民县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V004线岔口-森塔斯村)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RHGC2018-106

2.1 项目概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规模(km)

公路

等级

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

工程所在地

裕民县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V004线岔口-森塔斯村)

公路约26.7公里;路基路面桥涵

四级

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阿勒腾也木勒乡

(实际公里数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2.2 施工图设计周期:(1)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后,15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完成后 7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技术规范、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3)施工现场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3 项目计划工期为:2018年 10月13开始,2019720交工,总工期28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达到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设计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企业需具备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三个单项里程不少于 30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 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里程不少于 30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以上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需具备近三年(2015 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 3 个单项里程不少于 3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质量认证报告、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近三年(2015 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 一个单项里程不少于 3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质量认证报告、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

3.2 投标人提供连续三年度(2015 年至 2017 年)经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并且由具备公路行业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等事宜。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能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 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 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联合体牵头人请于 2018 年 9月 17日至 2018 年 9月 21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9: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项目经理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施工项目总工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委托人所在单位参加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有效期一个月)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报名。(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上资料,资料不全无法报名)

4.2 招标文件在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所在单位职务证明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裕民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月 9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地区裕民县裕福源酒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明亮

电 话:18609017012

招标代理: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

联 系 人:刘 杰 电话:1899985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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