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税务局餐厅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江西精信-YC2018021)询价招标公告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的委托,现就宜春市税务局餐厅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江西精信-YC2018021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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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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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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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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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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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税务局餐厅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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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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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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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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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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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7)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是扫描件(加盖公章):
A、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原件或是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民)原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
B、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
C、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者银行转账凭证原件,
D、“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2018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
E、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F、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G、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H、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I、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J、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K、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原件。
上述证件请于开标前送达,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上述资质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5、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拟投标人前往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见第11条款)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领取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止。并缴纳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
7、投标保证金 :15000元整,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6:3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汇款时应注明标书编号、拟投标供应商名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开 户 名 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宜春市工行宜阳分理处
帐 号:1508202719000019389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5:00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中心中座三楼)
9、其它说明:
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9.2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扣除。
9.3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5%收费标准收取和评标专家劳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及造价咨询费用395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采购单位: 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11、采购单位
联系人:刘涛 联系
电话:13707955727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8号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连平 传真/电话:0795-3579818 15307958847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号楼101
邮编:336000 jxcg3579818@163.com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tgztb.com
13、 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以书面形式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留存的邮箱。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