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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建设、食堂保温改造、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0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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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建设、食堂保温改造、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米东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建设、食堂保温改造、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米东区法院院内

工程概况:对米东区人民法院现有审判楼三楼、四楼共计23间审判法庭进行改造装修,对法院文化长廊建设及食堂保温改造等内容。

监理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少于二项;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少于一项;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名须知:各投标企业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企业级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所有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991-3359017

报名时间: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月24日(10:30-13:00, 15:30-18:3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凯

联系电话:0991-4661765

报名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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