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阀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江苏华水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阀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射阳县明湖水厂厂区内。
2.2建设规模:明湖水厂总设计规模为10万m3/d,已运行一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拟扩建二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阀门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验收、指导安装、调试、参加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地点: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近5年(2013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5万m³/d及以上给水厂阀门设备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填写投标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须注明【182901+单位简称+射阳阀门】(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jszbtb.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华水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5楼501室
联 系 人:周钱宝
电 话:025-6961663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靳国玉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2
传 真:010-53105888
邮 箱:chinabrr03@163.com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