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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新城大道东延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日期:2018-10-18     浏览:3    
核心提示:第一章招标公告曹妃甸新城新城大道东延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新城大
第一章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城新城大道东延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新城大道东延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8]第344号批准建设,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招【2018】142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30%财政资金、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曹妃甸新城新城大道东延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规模:新城大道东延工程位于新城北区,项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市政管线工程、路灯及道路绿化。道路全长579.97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
2.3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北区,起点为东海路,终点为蓝玉河西岸;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占30%,银行贷款占70%;
2.5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所有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书须标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8:30时至2018年10月24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曹妃甸新城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邮 编:063200
联系人:周佳 李美潼
联系电话:0315-8829855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邮 编:063000
联系人:周蔷
联系电话:0315-592306915230663559
电子邮箱:tshongyuan@sina.com heb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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