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三标段
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浏阳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三标段已于2018年10月11日上网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90,17.3.3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按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计量)支付合同金额的 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年度末,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年度末(或以后年度)凭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的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该期限内不计息)。
修改为:
(1)本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按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计量)支付合同金额的 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年度末,支付合同金额的10%,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年度末(或以后年度)凭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的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该期限内不计息)。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浏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