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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架空集电线路铁塔凝冻倾覆灾害恢复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2018 年 10 月大唐贵州大风坪风电场-招标二部

   日期:2018-10-09     浏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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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架空集电线路铁塔凝冻倾覆灾害恢复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2018 年 10 月大唐贵州大风坪风电场-招标二部

项目名称:1.31”架空集电线路铁塔凝冻倾覆灾害恢复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编号:CWEME-2018010GZDFP-S001

招 标 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贵州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 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的委托,就大唐贵州大风坪风电场“1.31”架空集电线路铁塔凝冻 倾覆灾害恢复工程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现状线路概况

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都匀市独山县大风坪风力发电场,由于 2018 年 1 月出现覆冰灾害事 故,有 3 基杆塔倒塌,其中 2 基为直线塔,另外 1 基转角塔为直线塔倒塌后将其拉倒,还有 2 处铁塔横担变形。故需针对出现覆冰灾害事故的 3 回 35kV 线路进行改造,现状线路情况如 下:

A 回 35kV 线路从铁塔 P0 至铁塔 P29,共计铁塔 31 基,线路长度为 8.435km,架空敷设, 架空线规格为 LGJ-185/30,避雷线规格为 GJ-50 钢绞线,在“覆冰灾害事故”中 P12、P13、 P19 出现倒塌,P0 出现铁塔横担变形;

B 回 35kV 线路从铁塔 G0 至铁塔 G12,共计铁塔 13 基,线路长度为 2.968km,架空敷设, 架空线规格为 LGJ-185/30,避雷线规格为 GJ-50 钢绞线,在“覆冰灾害事故”中 G6 出现铁 塔变形

C 回 35kV 线路从铁塔 K0 至铁塔 K11,加上 21T-K1,共计铁塔 14 基,线路长度为

2.432km,架空敷设,架空线规格为 LGJ-185/30,避雷线规格为 GJ-50 钢绞线。

在原结构设计时,当地气象条件是按照《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并结合《贵州冬季冰冷的气象研究及冰区划分》和《南方电网贵州地区 30 年一 遇冰区分布图(2013 版)》所确定的,其中最大风速为 10m/s、覆冰厚度为 10mm。

2、改造工程概况

本次加固改造拆除全线原有 ADSS 光缆,更换原避雷线 GJ-50 钢绞线为 24 芯 OPGW-50 复 合光缆,光缆既可以保证铁塔头两端受力均衡,又可组成环网,有利于保障风机通讯安全, 防止光缆断线,减轻铁塔荷载。本加固改造工程全线均为单回路架设,20mm 覆冰厚度,基本


风速 30m/s(10m 高,10min 平均风速),导线三相均采用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 2 根 OPGW-50 复合光缆。

同时改造加固以及更换现有部分铁塔。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气象条件及导、地线应用情况对 A 回 35kV 线路铁塔进行计算校核,其中需改 造加固的铁塔有 26 基,其中,15 基为更换局部塔材(更换塔材前需落线,并采用汽车吊或 辅助抱杆保持铁塔稳定),11 基利用原塔位基础新组立铁塔(需新立铁塔与加固铁塔如附件 一所示);导线采用原线路导线 JLGJ-185/30(部分导线需要校核,不满足则更换),避雷线 采用 2 根 OPGW-50 复合光缆;拆除 11 基铁塔,拆除原架空线路 2 根避雷线长度约 16.87km

拆除 ADSS 光缆长度约 8.435km,新架设 2 根 OPGW-50 复合光缆约 16.87km

(2)根据气象条件及导、地线应用情况对 B 回 35kV 线路铁塔进行计算校核,改造加固 13 基铁塔,其中 9 基为更换局部塔材,4 基利用原塔位基础新立铁塔;导线采用原线路导线 JLGJ-185/30(部分导线需要校核,不满足则更换),避雷线采用 2 根 OPGW-50 复合光缆;拆 除 4 基铁塔,拆除原架空线路 2 根避雷线长度约 5.972km,拆除 ADSS 光缆长度约 2.968km,新

架设 2 根 OPGW-50 复合光缆约 5.972km

(3)C 回 35kV 线路经校核,1 基塔保持不变,改造加固 13 基铁塔,其中 11 基为更换局 部塔材,2 基利用原塔位基础新立铁塔;导线采用原线路导线 JLGJ-185/30(部分导线需要校 核,不满足则更换),避雷线采用 2 根 OPGW-50 复合光缆;拆除 2 基铁塔,拆除原架空线路 2

根避雷线长度约 4.864km,拆除 ADSS 光缆长度约 2.432km。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全塔重新设计并加工,老塔完全拆除,利用原有基础新立铁塔 17 基;对于不要更换塔身主材的铁塔,只需要更换部分斜材或横担,则在原有塔上更换部分指 定的塔材 35 基;个别铁塔基础加固及部分导线更换;防雷和接地;架空地线更换为 OPGW-50 复合光缆等的设计(含评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即 EPC 总承 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 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需满足相关资质、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近 5 年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具有从事类似项目 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从事类似项目设计 经历并担任过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

3.2.2具有叁级及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 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


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 任事故,没有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10 月 2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8-6262。

请供应商用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进行报名、购买 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等工作。供应商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只需使用原账 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后即 可进行后续相关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22 元,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大唐电子商务 平台(http://www.cdt-ec.com),CA 证书电子钥匙咨询电话:025-83207358 转 890。

4.4 其他注意事项: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 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 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 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 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开标场所,纸 质版仅作为资料存档用,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 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六、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网上进行,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标书售卖前 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淼、袁超

电 话:010-68777738、7764

邮 箱:zhangmiao@cweme.com、yuanchaocweme@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B 座四层

邮政编码: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

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

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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