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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农村土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4     浏览:2    
核心提示: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农村土地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农村土

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农村土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农村土地项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办发【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招备【2018】_31__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级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农村土地项目

2、建设地点:桂阳县流峰镇塘源村、寨脚村

3、建设规模:197.35公顷,新增耕地区平整0.95公顷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体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7、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分一个标段

8、合理价: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零玖佰元整(38209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以上岗位人员中标后均需进行押证管理,押至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上为准。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_11___19__日16时00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须交清到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行:桂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龙潭分社

账号:9006 2090 0164 0237 5012

行号:402563401443

户名: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履约保证金在业主工程验收合格出据工程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4、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备选单位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5、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_10___25__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招标答疑发布

1、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自行安排完成。

八、投标开标要求: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_11__月_20__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371__号室第___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桂阳县门户网》同时发布。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本次项目相关事项必须按照桂阳县下达的(桂政发〔2016〕9号)文件执行。

  • 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发展和发改局,电话:0735-4470536。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址:桂阳县欧阳海路107号

联系人:肖主任      

电  话:152735297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民权路翰林院东苑B栋四单元408室

联系人:江莎       电  话:15973513355  0735-216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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