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配套园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二期工业
废水管道敷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AHQH-GCZB-2018-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伏产业配套园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二期工业废水管道敷设项目 已由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经济和科技发展局以 宁开东管经【2018】77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青海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光伏产业配套园和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二期工业废水管道敷设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2项目地点:光伏产业配套园和新材料产业园内。
2.3计划工期:2018年11月15至2018年12月2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尚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附注),财务状况良好。
3.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6投标人须提供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证明(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
3.7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查询结果(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内),每日上午 9:00 至11:30 (北京时间,下同),下午2:30 至 5:30 ,使用ca锁从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伍佰元整(? 500.00元),售后不退。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08 日上午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西宁市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nggzy.gov.cn)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和路33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971-88626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971-5123229
地 址: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16楼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