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监理
(省监狱管理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监理(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投资【2016】96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监狱管理局;
(2)招标内容:建设完善高清视频智能监控平台、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建设、数据中心机房扩建及网络综合布线,配电系统等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8181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监理(省监狱管理局);
发包内容:建设完善高清视频智能监控平台、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建设、数据中心机房扩建及网络综合布线,配电系统等工程项目监理;
计划工期:40天(同施工工期);
合同估算价:19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18: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号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ggzy/)电子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联系人:李美娜、蔡成斌
电话:0971-6128259
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账号 :400069945805017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