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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目--2019 年 1 月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 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3     浏览:0    
核心提示: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目--2019 年 1 月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 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
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目--2019 年 1 月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 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招标公告

招标主题: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目 招 标 人 :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WEME-1901-LJ00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 黑龙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现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

2、工程规模:2*350MW。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4、招标范围: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机组水塔填料分布、更型改造项 目。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2019 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近 5 年(2014 年至今)300MW 及以上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供货、施工业绩 3

份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2)具备高效斜波填料、除水器、玻璃钢托架性能测试报告(测试单位应取得测

试资质)。 (3)具备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投标方提供填料、除水器、托架、溅水碟样品。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 17:00(获取方式:登录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 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

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

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

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8、申购招标文件及电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

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

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标书费在备注处注明“所购买标段的标书费”(招标文件出售后,无论何种原

因或是否中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均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 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此次招标的 保证金账户是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 一次性账户(保证金帐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 合汇)。

9、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如有变化,另

行通知)。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 99 号龙唐大厦(如有变 动,另行通知)。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物资类、施工服务类电子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 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

11、电子开标方式说明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 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2)开标过程中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3)电子开标以上传至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无论何种原因未完成上传或上 传文件不完整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

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12、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的全部流程(包括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均在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进行。电子商务平台对电脑配置有严 格的要求:win7 系统、IE8/9/10 浏览器、office2007/2010。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玉霄

电话:1891131900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箱:fengyuxiao@cweme.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901 室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

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 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 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 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 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

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

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 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

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 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督查电话:0451-85557862(李萍);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

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 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 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

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 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

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

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 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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