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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采购项正式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3     浏览:1    
核心提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6-201812-11441826555602515F-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79,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完工期:

5.3.1、第一期: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外业调查举证、内业审核、外业抽查和县级数据库检查工作;

5.3.2、第二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省市级检查验收;

5.3.3、第三期: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统一时点变更和数据库更新建设和更新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5.3.4、项目服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4、付款方式:

5.4.1、第一期:签订合同后,并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外业调查举证、内业审核、外业抽查和县级数据库检查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5.4.2、第二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并通过省市级检查验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5.4.3、第三期:全部成果提交且验收合格后并完成项目服务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8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投标承诺书原件。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5)因测绘质量、扰乱测绘市场秩序等原因受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或政府采购不良记录的。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12月13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柒万元整(¥7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二楼38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11时 。(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详细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11时 。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详细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63577。

传真:0763-8663577。

邮编:513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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