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8年度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收到投标单位关于南县2018年度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招标文件的疑问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商议,回复如下:
问一:关于两法人确认问题
回复:鉴于社会投资主体(即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须在南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并实施该项目,所以项目公司为合同主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从基本账户汇出的资金即视为项目公司汇出的资金。至于项目公司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间关于资金的问题,应依据《公司法》或项目公司的公司章程及项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等决定,属项目公司内部问题,业主及招标代理人均无权干涉。
问二: 关于资金回款问题
回复:资金回款将在中标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资金回拨的方式等具体情况。
问三:关于投标报价问题
回复:一、二、三、四、五、六标段以招标文件第一章1.招标条件2.6条中工程施工费为招标控制价,以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附录的格式和要求填报。
七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中关于七标段部分的说明,各投标人须除按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附录的格式和要求填报外,还须另报下浮率。合同价为财政评审中心最终确定的招标控制价×(1-中标单位的下浮率)。
招标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监管单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