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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0     浏览:1    
核心提示: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宁乡市发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33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宁乡市城郊街道原红砖厂及原城郊乡政府院内 

2.3  项目规模: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新建住宅5栋,以

及门楼、垃圾站和管理用房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8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33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486平方米。    2.4  项目投资估算:  30221.51万元 。

2.5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  设计周期:总工期为80日历天。其中:(1)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2)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3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项设计)。(4)审图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10套完整且加盖审图章的蓝图和报建所需图纸及资料。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期现场服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和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启动A、E栋、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建设;二期启动B、C、D栋、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建设。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金额不少于80万元房屋建筑 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

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万  元整(¥ 3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12   2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122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11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ggzy.changsha.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0.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2018-10-30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招 标 人:

  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8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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