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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氨法脱硫系统装置运行稳定性提升项目(二次公告)

   日期:2018-12-21     浏览:1    
核心提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氨法脱硫系统装置运行稳定性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氨法脱硫系统装置运行稳定性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氨法脱硫系统装置运行稳定性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GHNY-2018-200

3、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3.1项目概况: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四台600吨/h锅炉、两套湿式氨法脱硫系统,运行模式为两炉一塔运行模式,锅炉采用三开一备,一台检修或备用,运行过程中脱硫塔必须保持长期运行,无检修机会,鉴于以上问题,拟新建两套脱硫系统,实现一炉一塔运行模式。

3.2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整套装置所有工艺、设备(含特种设备安装检验)、管道(含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含防腐保温等)、仪表(含控制系统,所有现场仪表安装前需校验合格,并粘贴校验标签)、土建、电气、给排水、配管、结构、安全、消防、环保等专业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报验等,即: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改造均由投标方负责。为保证本项目达到性能保证值和安全稳定运行,所有的改造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 工期:270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4.3投标人必须具有五年内同类业绩,且已累计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向招标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4.5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类或类似项目。

4.6 投标人无停业、不良行为等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备注: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出席开标仪式,并必须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等)进行查验。

5、电子注册报名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招采平台注册。

6、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29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月3日10: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广汇能源招采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0、商务联系人:罗卫强   联系电话:0991-2365975; 邮箱:476940549@qq.com

技术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15299559610;

冯  勇(电子注册) 联系电话:0991-2363008。

1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书购置费缴纳账户(2000元):

单位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    户:1082  0064  4973

           开户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80万元):

单位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淖毛湖开发区支行

账    户:3011033119200054702

行    号:102884000215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8年12月29日17:00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负。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1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991-236501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18年12月19日

                                                                                                                                   

 
zc.gua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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