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巷棚户区改造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家巷棚户区改造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8]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约为100%。招标人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家巷棚户区改造公用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NZJC2018-GC(CD)-112 备案编号:ZJZB-HS-2018-021
2.3建设地点:汉寿县委宿舍以北、电信宿舍以南。
2.4规 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457.93平方米,新建1栋4+1F住宅楼,并配套建设区域内的道路基础设施、配套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生态停车场、活动广场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工程。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强弱电综合管网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0总投资额:约748.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
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5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8 年 12 月 24 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cdweb/,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15 日 13时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和常德市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罗主任)电话:0736-2896290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小信封粘贴到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外)。
10.2招标人将于以下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09时00 分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踏勘集中地点: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二楼工程部。
10.3工程款按3:3:4比例分三年付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办事处南郊社区公园路18号(人民银行南侧)
联 系 人:肖建祥
电 话:13973627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首创名苑2号楼205室3楼
联 系 人:陈明
电 话:0736-7266878 18107367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