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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廊里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7     浏览:2    
核心提示: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廊里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禾县金沙坪棚户

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廊里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廊里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嘉发改投资﹝2018186文件批准建设,嘉招核【201834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龙潭镇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廊里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龙潭镇(廊里点)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12万元,本期建设及招标规模为590万元(本项目暂按概算价作为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按嘉禾县财评中心评审结果执行,工程结算按县审计局结算审定结果执行,工程量以县财评评审的预算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小区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道路长3014.7米,路幅宽4米,给排水管网长1400米,道路照明、高低压配电、土方挡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7357.2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工程在施工时按业主要求参照招标内容进行实施,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通过审计后结算工程款;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 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以供查询),安全员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 17: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 2018 12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费。

7. 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1 17 10 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3楼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开标室。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版文件提交,开标现场U盘备用

8.3  按郴建发[2017]53 号文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6633253。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龙潭镇    

地    址:嘉禾县龙谭镇

联 系 人:李惠

电    话:131417037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0735-8888133、18573514909

邮    箱:3619325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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