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5、6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FQ718JFR268C11506BD/ ZBDL-2018667
2.2项目名称:福清5、6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核电厂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需通过验收试验检验其净化效率。验收试验过程中涉及试验专用工器具使用、放射性碘源配置、试验样品采样和分析等专业性操作。
2.4招标范围:福清5、6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试验外委项目包括:
1)高效粒子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投标方按照《通风系统调试大纲》(CPX26VCLC01B21145SS)(C版CFC)、《高效粒子空气过滤器现场试验导则》(CPX250SGV03B21145SS)(C版CFC)等设计文件中的方法和要求,负责完成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通风系统中HEPA过滤器性能试验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服务和工作。
2)碘吸附器验收试验,投标方按照《通风系统调试大纲》(CPX26VCLC01B21145SS)(C版CFC)、《碘吸附器效率现场试验导则》(CPX250SGV04B21145SS)(C版CFC)等文件中的方法和要求,负责完成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通风系统中碘吸附器验收试验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服务和工作,试验方法采用《通风系统调试大纲》中的氟利昂现场泄漏率检测和实验室取样罐效率试验法(以下简称氟利昂法)。经设计认可后,允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试验方法的变更。其中,废气处理系统(ZGT),根据废气处理系统调试大纲(CPX26ZGTC01B21145SS)(B版CFC),试验方法选用放射性甲基碘法。
3)人员培训,中标人对招标人及业主相关技术人员提供试验相关的安装、调试、维护的技术培训。
4)本项目采用2+X集约化采购的模式进行,若招标方后续华龙一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项目无重大变化,则根据中标方的规模效益报价,确定后续2~4台华龙一号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项目的合同价。
2.5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核电厂区福清核电5、6号机组所在地
2.6服务期:2019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GB/T17939-2008 核级高效空气过滤器、NB/T20039.13-2012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13部分-碘吸附器(Ⅲ型)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5、6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1: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注2:报名时,请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填写18位组织机构代码。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8日17:00— 2019年1月7日12: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1月 25 日 17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核电机组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试验的调试经验。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通风系统HEPA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验收试验的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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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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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邮 编:100840 联 系 人: 申女士 电 话:010-88023404-807 电子邮件:cnpezbzx@qq.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