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2招标人地址:衡南县云集镇新城社区
2.比选条件
衡阳市强制医疗所(衡阳市病残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等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6]286号文、衡发改审[2018]85号文等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南县云集镇新城社区及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址。
3.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48平方米及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址改造。
3.3投资额度: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收治中心5000万元,原址改造20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本项目工程造价、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经营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和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网页截图和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1月08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网页截图和职称证书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网页截图、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衡南县云集镇新城社区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60734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