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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系统增加 100m³/h 中水回用技术项目招标-2019 年 2 月中新能化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日期:2019-01-21     浏览:1    
核心提示:污水处理系统增加 100m³/h 中水回用技术项目招标-2019 年 2 月中新能化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招标

污水处理系统增加 100m³/h 中水回用技术项目招标-2019 年 2 月中新能化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增加 100m³/h 中水回用技术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901-HLBE-001

招标人: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 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污水处理系统增加

100m³/h 中水回用技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坐落在煤炭资源丰富、水资源富集的旅游名城呼

伦贝尔市,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4 日登记注册成立,是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所 属企业,以呼伦贝尔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原料进行煤化工产品开发的国有企 业,公司备案投资总额 22.66 亿元。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27 日开工,本项目充分 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水资源、采用工艺先进、国内有知识产权的可靠工艺技术, 生产合成氨。尿素产品。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全面打通工艺流程,于同年 7 月 31

日产出合格尿素产品,未来将满足内蒙古东部及东北地区农业生产化肥的需求。 目前项目为年生产 18 万吨合成氨、30 万吨尿素,其所需的工艺生产单元和相关 辅助生产设施均为新建。装置区共占地面积约 45 万平方米.生产区域面积约 34

万平方米,绿化面积达 9.5 万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系统增加 100m³/h 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的整体设计 和界区红线一米以内全部设备和连接所需材料的提供(包括电气、仪表安装所需 设备材料),并对设备安装提供安装指导。


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公用工程设施、安全、消防器材

和暖通空调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主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设计部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负责项目《详细工程设计》,包括土建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

表等。

(2)编制《调试方案及报告》,负责装置投用的技术指导和装置运行指标达

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3)编制《装置运行标定报告》。

(4)编制《项目设备清单》及《施工量确认单》

2、需提供的设备范围

卖方需提供改造项目现有设备以外所需的全部设备,界区红线一米内设备之 间连接和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全部材料,包括电源柜,控制柜等,界区红 线一米以外所需的电缆和管线等需要在设计阶段列出清单,买方进行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期安排:

中标通知发出后第一个月,卖方需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包括项目改造方案, 《详细工程设计》等,同时需要在不停水的情况下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优化, 满足外排水达标排放;

中标通知发出后第二个月,需完成后续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中标通知发出后第三个月,后续改造所需设备和材料需运至买方施工现场,

不得耽误后续改造施工进度。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

(2)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及以上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当水量(100m³/h)及以

上规模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按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

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以及处理水量的规模信息或用户证明。)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

段不予授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 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 月 22 日 9 时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 17 时。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 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2 月 19 日上


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 心开标大厅)。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 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 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 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 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 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 400-888-6262。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 作及应用,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 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 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5.6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 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帐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 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 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 5 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七、报名联系人: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卞祥真

话:010-6877764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箱:bianxiangzhen@cweme.com

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1009 室

编:100040

八、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 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

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

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

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

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

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

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

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

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

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

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

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

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

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

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

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

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 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

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

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

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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