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白马桥街道五福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白马桥街道五福小学建设项目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3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乡市白马桥街道五福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宁乡市白马桥街道龙江路与湘宁路交汇处(不包含红线外市政道路部分)。
2.3项目概况:新建教学楼8918㎡、食堂及风雨操场3739㎡、廊道113㎡、其它辅助用房81㎡、体育设施(包括1个250m标准环形跑道田径场、6个室外篮球场、1个室内篮球场、7个室外乒乓球场,因由教育部(基础)归口、执行、主管,由“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起草的《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Sports areas with synthetic surfaces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于2018年5月7日正式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本项目建设工程不涉及田径场及室内篮球场面层部分招标。),以及广场、道路、停车棚、地下车库、大门、围墙、室外绿化、景观、升旗台、校园厨窗、标识系统、亮化、给排水系统、应急设施和设备添置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5472㎡。
2.4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报建、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配合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60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45日历天。
2.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金额约 6866.9199万元,其中:经审核的建安工程概算费为6417.0890万元,预备费 192.87万元,设计费 64.0909万元,涨价预备费192.87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含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7、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1月至2019年0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账号、查询密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8.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8.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01 月 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 01 月3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02 月 25 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资格后审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信誉评分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设计相关的单位及其人员和业绩等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