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WZ2019-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兰线包惠段GSM-R 系统建设工程通信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7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包兰线包惠段沿线 63 站,GSM—R 系统建设工程及相关设备安装等。建设工期 1 年。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BHTX01; (002)BHTX02; (003)BHTX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BHTX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①手持台设备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②手持台设备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
③具有通过 CAL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⑤投标人须具有铁路运用业绩,在铁路正线手持台设备应用总数不少 100 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⑥近两年投标设备无铁路总公司同类产品的产品质量通报或召回事件。
⑦所提供设备及服务必须与既有设备兼容。
(3)代理商须满足:
①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 1000 万元;
②近 3 年该手持台设备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30%;
③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不含测试手持台);
④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 2 条的要求;
⑤具有铁路通信设备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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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BHTX0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①本包件设备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
②具有通过 CAL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③投标人须具有铁路运用业绩,在铁路正线调度主系统设备应用总数不少 100 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④所提供设备及服务必须与既有设备兼容。
(3)代理商须满足:
①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 1000 万元;
②近 3 年该系统设备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30%;
③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④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 2 条的要求;
⑤具有铁路通信设备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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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BHTX0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制造商须满足:
①基站设备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②基站设备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
③具有通过 CAL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投标人须具有铁路运用业绩,在铁路正线基站设备应用总数不少 100 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2)代理商须满足:
①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 2000 万元;
②近 3 年该系统设备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30%;
③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④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 2 条的要求;
⑤具有铁路通信设备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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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2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506 室持单位介绍信、所购买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或其他资料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购买标书之日起 1 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栏目。并于标书发售时间内在内蒙古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3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03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补充
本招标项目包兰线包惠段GSM-R 系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更新改造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
售价每包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圆整(30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4.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www.nmggcztb.cn)、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92 号
联 系 人:李海琴
电 话:04712241040
电子邮件:ggsjh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