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临武县楚江镇、汾市镇、南强镇、香花镇、花塘乡、镇南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补遗书(2)
各潜在投标人:
郴州市临武县楚江镇、汾市镇、南强镇、香花镇、花塘乡、镇南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 项目名称修为:“临武县楚江镇、汾市镇、南强镇、香花镇、花塘乡、镇南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条件”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临武县楚江镇、汾市镇、南强镇、香花镇、花塘乡、镇南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由于本项目的名称有作修改,2019年1月3日之前领取的暗标制作资料作废。所有潜在开标截止前两个工作日(即2019年1月16日17:00前)自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领取箱内进行不记名领取,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投标函中第1点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含建筑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工程保险费以及税金等)。
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与“设计任务书”中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不一致,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任务书中的为准。
5、招标文件前附表中:
变更为:
6、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修改为:“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7、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1月18 日16:00分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临武县楚江镇、汾市镇、南强镇、香花镇、花塘乡、镇南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临武县楚江镇、汾市镇、南强镇、香花镇、花塘乡、镇南乡(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1月21日 0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 室第6 开标室”。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