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商提供相关行业排名、奖项的证书文件
和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
2018年,部分权威行业排名、奖项进行了年度评选和新版发布,内蒙古电力公司正在进行相关内容的查新和供应商信息库内容的更新。结合内蒙古电力公司货物采购招标评标办法,为固化部分商务评审要素,进一步优化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和智能识别评标功能,请广大供应商对于自身是否具备以下资质奖项进行详细核实,前期未提供相关行业排名、奖项的证书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将奖项证书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于2019年1月15日前,发到nmdlzbgl@163.com(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6222020 )。具备以下资质奖项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对后续项目投标的评审形成影响;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整理提交,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如查实造假,将严格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相关制度处理。
一、提供以下奖项的供应商必须是获奖单位或者获奖单位的控股或全资下属企业,属于获奖单位的控股或全资下属企业的,同时提供控股或全资相关工商证明材料:
1、近5年曾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评选的“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2、近5年曾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或“内蒙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奖。
3、近4年曾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立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选“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且获奖项目必须是对应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
4、近4年曾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上榜企业;
5、近4年曾是《财富》杂志评选的年度企业“世界500强”的上榜企业。
二、提供以下奖项的供应商必须与获奖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包括其所属集团或下属机构):
1、投标企业近5年曾是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国务院授奖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且获奖项目必须是对应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
2、投标企业近5年曾是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评选的“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且获奖项目必须是对应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