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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 年厂区零星土建维护工程项目-2019 年 3 月大唐黑龙江发 电有限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日期:2019-02-20     浏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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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 年厂区零星土建维护工程项目-2019 年 3 月大唐黑龙江发 电有限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0 年厂区零星土建维护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WEME-1902LJ-S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 黑龙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现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0 年厂区零星土建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0 年厂区零星土建维护工程项目。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4、招标范围:负责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0 年厂区内生产和办公区域

土建零星维护、改造、新建(单项工程预算金额较小一般在 30 万元以下的工程)、翻建、

扩建等土建工程以及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例如破损地面的恢复、屋面防水修复、厂

区内破损道路修、配合设备检修改造基础的拆除及修复等维护工作。

5、工期:本工程预计 2019 年 04 月 01 日开工;2021 年 04 月 01 日前竣工,详见招标

文件。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1.1 投标方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 3 年内(2016 年至 2018 年)同类业绩不少于 2 份(附合同复

印件)。

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6.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 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

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 17:3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

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2)购买招标文件的标书费: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

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标书费

合成一笔)。

3)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其中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需要 5 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 CA 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 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保证金汇款账号与标书费汇款账号不同,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4)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

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

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请各投标人务在开具电子发票时认真填写电子发票信


息(包括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帐号、联系地址、联系

人及电话、电子邮箱、邮编等信息)。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 年 03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2 送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 99 号龙唐大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 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 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 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400-888-6262。培 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 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 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

承担相关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

邮 编: 100040

联系人:陈世勇

电话:010-68777018(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邮箱:chenshiyong@cweme.com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

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

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

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

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

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

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

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

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督查电话:0451-85557862(李萍);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

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

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

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

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

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

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

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

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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