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金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珠江金悦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荔湾区西湾路156号 。
1.2.3 工程范围:总用地面积6151平方米,建筑面积数量约为29800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3597平方米,计容面积19784平方米,容积率≤5.5,建筑密度≤35.9%,绿地率≥30%,总停车位数246泊,住宅+公建配套(文化室、物业管理、邮政所、社区居委会),建筑限高79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6335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根据广东省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019-440103-70-03-002308。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8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9608万元;
1.2.8 招标内容:编制单体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包括场地红线内排水)、红线内的小区道路、强电、弱电(含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可视对讲门禁、监控、安防、电梯管理、车库管理等的管线预留)、室内外消防及自动报警系统、暖通(含通风、防排烟、中央空调系统)、防雷的方案报建设计及造价估算、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基坑支护、人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包括室内装修相关的设备末端)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9年 8 月,竣工日期为 2022 年7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申请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1.4.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与招标人没有合同纠纷。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5.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1.5.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注: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历天。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03.32 万元。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总限价,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需要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江浩
电话: 18027332433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75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6号之二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8027332433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xwl2019@126.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492175
1.11.4 传真号码:020-83492060
1.11.5电子邮箱:83492175@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号码: 020-28866213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