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4/006-19054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分局霸州清芦屿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霸州市滨河东道东侧,天益道南侧。场内布置1-9#楼单体(住宅)及车库。1#、5#、8#楼地上为6层,6#、7#地上为7层,9#楼地上为8层,2#楼地上为16层,3#、4#楼地上为17层,各单体均为2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94331.93㎡,地上建筑面积62815.48㎡,地下建筑面积31516.45㎡。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霸州市清芦屿工程项目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量。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3538.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立方米 | 588.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1398.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25138.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 P6 | 立方米 | 3763.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4493.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5 P6 | 立方米 | 18339.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35 P6膨胀 | 立方米 | 20.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35膨胀 | 立方米 | 148.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40 P6膨胀 | 立方米 | 860.00 | |
合计 | 58285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数量,具体供应混凝土型号及数量以每月实际工程需求采购计划为准。相对估算量与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增减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以单项工程开工日期为准,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提前一天以项目部电话或文件通知(上报需求计划)分批次进货,投标人接到发货通知后2小时内将混凝土运输到指定施工现场。混凝土数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交货现场可过磅抽检,现场随机取样,如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供方全部负责。
5、交货地点:河北省霸州市清芦屿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要求。其中水泥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的规定;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碱活性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DB11/38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环保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提供具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
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2商砼品种:投标人供应的商砼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商砼品种,各种商砼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6.3发货:每批商砼出厂前,投标人均应对制造商砼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商砼发货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每批商砼至本项目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和招标人有权对商砼进行抽样检测,当发现到货商砼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更换和停止使用,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6.4 到货:投标人提供每批商砼的清单,说明厂商名称、商砼种类和数量,以及厂商的试验证明,证明该批商砼已经试验分析,在各方面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该费用含在单价内。
6.5运输:商砼的运输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其车辆安全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6.6各种级配混凝土使用的粗骨料粒径范围:
二级配:小石:5~20mm、中石:20~40mm,最大粒径40mm;
三级配:小石:5~20mm、中石:20~40mm、大石:40~80mm,最大粒径80mm;
6.7外加剂为减水剂,掺量为0.8-1.2%,减水率等相关参数需满足DL/T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的要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减水剂除了满足DL/T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的要求外,还需满足DL/T5144-201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中3.5的要求。
6.8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包含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07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可采用网站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后上传缴纳凭证两种方式,标书费审核通过的竞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如果有)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邮寄。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如不能到达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在开标前两天将投标文件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黄河路二段388号蓝光空港国际城5-6期5幢2单元410号。收件人:范文庆 电话:18181134520;因邮寄可能导致的文件丢失、破损、损毁、短少、延误等一切责任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接收运费到付的邮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霸州市清芦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何治国
联系电话:18581712752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