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启德学校建设项目1#2#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启德学校建设项目1#2#挡土墙工程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字[2018]31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安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启德学校建设项目1#2#挡土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白牙市镇茶源村冷东公路与092县道交汇处启德学校内;
2.3 规 模:1#挡土墙长约481米,2#挡土墙长约370米。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8 项目总投资:6399986.74元;
2.9 招标范围:东安县启德学校建设项目1#2#挡土墙工程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5.4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东安县启德学校建设项目1#2#挡土墙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第二章前附表3.4.1条。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4月 24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6-421504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付款方式:依招标文件前附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东安县舜皇大道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73756760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女士
电 话:15200994805
地 址:同心路博爱医院旁
邮 箱:14927435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