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人招标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9]13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衡东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衡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投资人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衡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项目投资人
项目地点:衡东县
- 项目内容:拟对衡东县范围内的老宅基地腾退复垦,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废弃工矿用地等实施拆旧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总面积约10400亩,计划总投资约100000万元。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项目投资回报:本项目投资回报由项目经营收益和财政“以奖代补”的奖补收益组成,具体以投资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的经营收益由投资人自主核算和管理。
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节余指标数量和质量达不到项目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5.质量要求:项目所有工程必须达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
三、项目实施及各方职责
(一)项目实施:由投资人在衡东县范围内成立项目部或组建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报备。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县自然资源局为本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提出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议方案或预算调整建议方案;与项目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办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与项目投资人结算手续。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审计局、公-安局、县监察委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局及乡(镇)按照各自职能为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三)投资人职责
1、筹措项目开发所需资金。
2、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
3、组织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4、组织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5、组织项目的工程验收,协助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行政验收。
6、负责组织资料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耕地指标确认和补充耕地项目网上报备,取得耕地指标确认书和耕地指标报备号。
7、负责落实开发后耕地的培育和产业种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8、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9、被列入湖南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9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监督电话:0734-522332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575275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8-9层
联系人:吴玮
电 话:18075894810
传 真:0734-8272188
备案单位: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电话:0734-5223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