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长株潭城际铁路与石长铁路联络线工程根据湖南省发改委《长株潭城际铁路与石长铁路联络线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的批复》(湘发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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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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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4
4.1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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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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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尖山路300号
邮 编:/
联系人:胡自然、陈钦
电
传 真:0731-82363938
电子邮件:9108941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邮
联 系 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CZTCJSB-56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平方米 | 53572.22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认证与许可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符合《铁路用防水材料》(V2.0)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且在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需具有截止开标之日近1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TB/T2965-2011出具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路项目中投标物资一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买方为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2. |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平方米 | 2739.00 | | ||
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平方米 | 20255.91 | | ||
1. | CZTCJSB-57 | 梁端伸缩缝(耐候钢) | TSSF-100型 有砟 长度12.2m,双线时速250km/h | 道 | 46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路项目中投标物资一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买方为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 |
2. | 梁端伸缩缝(耐候钢) | TSSF-100型 有砟 长度6.3m,单线箱梁160km/h | 道 | 28 | | ||
3. | 梁端伸缩缝(耐候钢) | TSSF-150型 有砟 长度12.2m | 道 | 55 | | ||
4. | 梁端伸缩缝(耐候钢) | TSSF-100型 有砟 长度7.1m,单线连续梁 | 道 | 4 | | ||
5. | 梁端伸缩缝(耐候钢) | 单线,长度4.9m | 道 | 66 | | ||
1. | CZTCJSB-58 | EVA防水板 | δ=1.5/m2 | ㎡ | 26183.08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基层处理剂允许外购)。 2.认证与许可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须具有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符合《铁路用防水材料》(V2.0)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且在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需具有截止开标之日近1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TB/T2965-2011出具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路项目中投标物资一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买方为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1. | CZTCJSB-59 |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 | 300mm×8mm | m | 2608.87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认证与许可要求:橡胶止水带需具有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符合《铁路用防水材料》(V2.0)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橡胶止水带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投标物资生产线已投入正常使用。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需具有截止开标之日近1年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依据《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第2部分:止水带》(Q/CR 562.2-2017)和相应国家标准出具的符合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产品全项检测合格报告。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路行业中橡胶止水带一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买方为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它: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 |
2. | 外贴式止水带 | 300mm×8mm×30mm | m | 1813.94 | | ||
3. | 镀锌钢板止水带 | 300mm×3mm | m | 1038.66 | | ||
4. | 遇水膨胀止水条 | 20mmX20mm | m | 1223.54 | | ||
1. | CZTCJSB-60 | 路基声屏障 | 3.0m | ㎡ | 2673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安装指导服务,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招标物资的生产制造;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检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框板扣合式金属声屏障(声学构件)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2年至少一种型号同类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3年(2017年、2018年、2018年)同类(金属,速度等级不低于本项目的设计时速200km/h)铁路声屏障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买方为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室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同类招标物资近3年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提供与用户证明对应的采购合同)。 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1. | CZTCJSB-61 | 楼梯升降机 | 参数:H=7.5m、250kg、0.15m/s、平台尺寸:800mm×1000mm | 台 | 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电梯制造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须提供近3年投标物资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资质需由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或省级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 5.供货业绩:电梯制造厂家近五年所生产的电梯设备具有在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须提供类似规格产品销售合同及地市级及以上国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电梯须由中标人安装,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投标人须在长沙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须附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OEM产品。 | |
1. | CZTCJSB-62 | 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4.3KW,显冷量4.0KW,220V/1.65KW,能效比≥3.0,显热比≥0.9 | 台 | 6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机房专用空调可以外购,代理商须获取生产商的唯一授权。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品牌生产厂商的以上文件)。空调主机须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投标货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有生产商生产的屋顶式空调机组必须具有中国空调制冷工业学会的CRAA认证证书或ARI认证证书,机房专用空调制冷量小于24.36KW 的机组必须提供CCC 认证。屋顶式空调机组必须满足国家一级能效要求并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AL、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设备开通运行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开具的使用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文件(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已通过验收报告(包括开通时间、地点、数量)。 7.履约信用::投标人(生产商及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生产商及代理商)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2. | 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6.5KW,显冷量6.1KW,220V/2.28KW,能效比≥3.0,显热比≥0.9 | 台 | 4 | | ||
3. | 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8.4KW,显冷量7.8KW,380V/3.5KW,能效比≥3.0,显热比≥0.9 | 台 | 6 | | ||
4. | 机房专用空调 | 总冷量13.2KW,显冷量12.1KW,380V/4.2KW,能效比≥3.0,显热比≥0.9 | 台 | 4 | | ||
5. | 屋顶式空调机 | WRF240G,制冷量243.2kW,制冷量246.4kW,风量34000m3/h,机外静压400Pa,制冷:380V/80.32kW,制热:380V/77.11+42(辅热)kW,噪音≤78dB(A)蒸发冷凝部分:4450x2100x2250mm(高),荷载2400kg,空气处理部分:4500x2500x2200mm(高),荷载2300kg,含静电除尘模块,能效比≥2.93 | 台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