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彩云人家塔吉克民俗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彩云人家塔吉克民俗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于2019年5月14日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现对本项目公告中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公告中:
一、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彩云人家塔吉克民俗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塔发改社发【2018】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什库尔干县旅游局(塔什库尔干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彩云人家塔吉克民俗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现变更为:
一、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彩云人家塔吉克民俗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塔发改社发【2018】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什库尔干县旅游局(塔什库尔干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彩云人家塔吉克民俗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原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需带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安全生产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证等相关证件及项目班组其他组成员岗位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不接受电话报名,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需带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安全生产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证等相关证件及项目班组其他组成员岗位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不接受电话报名,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塔什库尔干县旅游局(塔什库尔干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5月15日





